“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種類将擴大到四項
發布時間:
2017-04-18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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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中國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種類将擴大到四項,即在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的基礎上增加氨氮、氮氧化物。 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日在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年年會上說,“十二五”中國将落實減排目标責任制,強化污染物減排和治理,增加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種類,将主要污染物擴大至四項,即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加大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讓江河湖泊休養生息。有效控制城市大氣污染,嚴格控制機動車尾氣排放,将區域大氣環境作爲整體進行部署,着力構建和完善區域空氣聯防聯控工作新機制。 周生賢說,中國還将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開發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資源利用率,逐步降低經濟增長的碳排放強度,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開發和推廣節約、替代、循環利用和減少污染的先進适用技術。大力發展環保産業,使綠色産業日益成爲推動中國經濟增長的新生力量。 據介紹,“十二五”期間,中國将着力解決損害群衆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繼續強化飲用水源保護區管理措施,全面排查重金屬等污染物排放企業及其周邊區域環境隐患,集中開展沿江沿河沿湖化工企業綜合整治。有效控制城市噪聲污染。加大農村“以獎促治”支持力度,實施農村清潔工程,全面啓動“連片整治”工作。 保護和修複生态也是“十二五”期間環境保護重點工作之一。中國将堅持保護優先和自然恢複爲主,從源頭上扭轉生态環境惡化趨勢。實施重大生态修複工程,加強自然保護區、重點生态功能區、海岸帶的保護和管理,構築國家生态安全屏障。保護生物多樣性,把生物資源有效保護與合理利用結合起來。 同時,中國将建立健全有利于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進一步深化環評制度,嚴格環境準入,嚴格執法監督,健全重大環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注重運用市場手段,抓緊建立生态補償機制,積極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和環保收費改革,全面改革資源稅,開征環境保護稅,健全綠色稅收、綠色證券等環境經濟政策。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費制度,建立多元環保投融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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